第(3/3)页 马车里的某人脸色微红。 他总不好意思说再在那里待着,他可能会出事吧? 诚然,花有清香月有阴,红烛夜景让人食髓知味。 但有机会活着,硬要贪欢,损失一次入梦机会,他是不愿意的。 于是他说:“黄金千两已许卿,尝过人间绝色,也就厌倦了庸脂俗粉。酒色伤身,即日起少爷我两不沾。” 小厮也是陪伴在少爷身旁多年了,知晓自家主子能开得起玩笑,便笑道: “这还是少爷您第一次这样夸赞一名女子,代庄主曾说过,年少时见过太惊艳的人,容易误终身,您可别太当真。 真要喜欢,咱们去和代庄主说说,也未尝不能将人带回来做妾。” 陈牧咂舌。 真不愧是吃人的旧社会。 哦不对,这是吃人的未来社会。 人类越是发展,越是开历史倒车,这什么地狱笑话?! 他摇头道:“如果那女子真是普通花魁,那也就无所谓了,你何曾见过武道修为能骗过你家少爷的花魁?” 小厮还没意识到问题严重性,小声嘟哝道: “就少爷你的实力,换一个修行过粗浅武功的女子,也未尝不…嗯?少爷,有人拦路。” “枪给我。”陈牧说道。 小厮打了个哆嗦,小声道:“少爷,我想办法跑吧。” 那拦路的一行人看着不是好人。 小厮往日里爱模仿山庄弟子们耍花枪,但不代表他没自知之明。 可他还没来得及让马车掉头,陈牧跳下马车。 “少爷不可!” 小厮感觉不对,祈祷的看向自己屁股垫,发现被他压着的长枪已经不见了。 他发出了一声哀嚎。 “少爷你是害苦了我啊……”小厮小声嘟囔。 他握紧了缰绳,可怜兮兮地看向了已经和山贼对峙上了的少爷,深吸了一口气,视死如归地跳下了马车。 没等陈牧开打,他就抱起一块石头,发出了夸张尖叫冲上前去。 然后…… 第(3/3)页